4.1 職責
- 執行會員大會之議決案;
- 統籌及協調學生會的活動;
- 幹事會須向全體會員負責
4.2 職位
主席:
- 對一切本會事宜負責
- 對外代表本會
- 計劃全年工作大綱
- 督導本會各項工作
副主席:
- 全力協助主席
- 副署各項紀錄決策
- 主席缺席時,代行其職權
內務主任:
- 作為幹事間的聯繫
- 策劃校內的福利及活動
- 接收會員意見
外務主任:
- 處理一切對外聯繫
- 負責聯校活動
文書:
- 處理會議紀錄
- 發出通告及書信
- 保管及整理本會檔案和書信
財政:
- 處理及記錄本會財務
- 擬財政預算及報告
美術設計主任:
- 負責一切設計事宜
- 協助其他幹事處理各項有關美術問題
電腦技術主任:
- 負責本會網頁
- 以電腦技術支援本會各事務
- 處理攝影紀錄工作
宣傳主任:
- 負責為本會宣佈
- 計劃各活動之宣傳事宜
活動設計主任:
- 擬全年活動安排
- 籌劃各活動細節內容
總務:
- 協助本會各事宜及雜務
- 處理本會設施購置
*內閣中各職位由勝出內閣自行決定
4.3 任期
任期為一學年,至其責任完全交代為
4.4 選舉形式
- 幹事會幹事採用內閣形式選舉;
- 各候選人須為本校學生,而且必須有至少十名會員作提名人方屬有效;
- 各候選人須自行組織內閣及將其名單與政綱交予顧問委員會;
- 經全體會員以不記名方式選出,得票數最多者當選;
- 如得一閣競選,則以信任票數之多數當選;
- 點票形式將以唱票形式在本校大堂舉行;
- 若不信任票多於信任票,則該候選內閣自動解散,而該年度學生會幹事會所有職位將由顧問委員會個別委任;
- 若該年度無內閣參選,幹事會各職位亦由顧問委員會個別委任
4.5 法定人數
以全體幹事會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為有效
4.6 投票權
每一職位均擁有一票的投票權,若正反票數相同時,主席可投決定票
4.7 罷免
如任何幹事有失職時,最少要由五位幹事會成員以書面列明理由提交幹事會要求罷免該失職幹事,但須由顧問委員會作最後決定
4.8 辭職
- 幹事會成員如非在特殊情況下不能辭職,須由家長以書面提出辭職
- 凡離校者均作辭職論
4.9 遞補
如有職位空缺,幹事會須召開會議,選出另一適當人